诈骗罪跟重婚罪的认定结了三段婚姻并在外面呢生了个女儿-董飞律师|法行宝
2025-08-26 刑事辩护

针对您提出的“诈骗罪跟重婚罪的认定,以及结了三段婚姻并在外面生了个女儿”的问题,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解答:

一、诈骗罪的认定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

  1. 欺骗行为: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包括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
  2. 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由于行为人的欺诈行为,使受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即受害人由于行为人的欺诈行为对事实真相产生错误认识,或者由于行为人的欺诈行为使其陷入错误认识的状态。
  3. 使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受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即受害人由于行为人的欺诈行为而产生错误认识,并因此处分了自己的财产。
  4. 行为人或者第三者获得财产:诈骗行为人或者与诈骗行为人有关系的第三者获得了财产。
  5. 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我国要求诈骗罪的既遂情形是欺骗行为导致受害人遭受财产损失或者发生了财产损失的紧迫危险。

关于您提到的“结了三段婚姻并在外面生了个女儿”这一情节,若其中涉及以婚姻为诱饵,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的行为,则可能构成诈骗罪。但具体是否构成,还需结合具体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综合判断。

二、重婚罪的认定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

  1. 客体要件: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2. 客观要件: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3. 主体要件: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4. 主观要件:重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结了三段婚姻”这一行为,若其中存在未解除前一段婚姻关系就再次结婚的情况,或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情况,则可能构成重婚罪。但同样,具体是否构成,还需结合具体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综合判断。

三、关于您提到的具体情况

您提到的“结了三段婚姻并在外面生了个女儿”,这一情节可能涉及多个法律关系。首先,若其中存在诈骗行为,且满足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则可能构成诈骗罪。其次,若存在重婚行为,且满足重婚罪的构成要件,则可能构成重婚罪。最后,关于在外面生女儿这一情节,若涉及对子女的抚养、教育等问题,还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综上所述,对于您提到的情况,需要综合考虑多个方面和因素进行判断。若您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或帮助,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