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注册资金追加股东被执行人怎么办”的问题,这通常涉及到在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如何依法追加相关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情况。以下是根据新《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一、可以追加的股东类型
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
抽逃出资的股东:
未依法出资即转让股权的股东:
一人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
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的股东:
二、追加股东实操流程
拿到终本裁定:首先,您需要获得法院出具的终本裁定,证明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
与执行法官沟通:与执行法官沟通追加事项,并依照要求向执行法官或立案窗口申请追加。需提交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被执行人(股东)身份信息、终本裁定、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等。
提供证明材料:根据情形提供股东未足额出资的证明材料(如工商档案、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等)或存在抽逃出资的证明材料(如银行转账记录、公司账目等)。
审查与裁定:由执行审判庭对追加申请进行审查(书面审查或公开听证),并作出裁定。
恢复执行或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若裁定予以追加,申请法院恢复执行;若裁定驳回追加申请,申请人在收到裁定书15日内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执行异议之诉与上诉:执行异议之诉相当于诉讼案件,需提交完整立案材料。若一审判决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则向法院申请执行股东;若一审判决驳回追加申请,则申请人可以上诉进行二审。
三、法院不予支持追加股东的情形
若股东已经在自己未出资或是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了补充赔偿责任,其他债权人无法再要求股东承担该责任。
综上所述,当注册资金追加股东成为被执行人时,您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通过合法途径申请追加相关股东为被执行人,并遵循实操流程进行操作。希望以上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