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是:车被别人碰了,对方走保险的情况下,修车费一般给被撞车辆的车主或其指定的修车厂。具体情况分以下两种:
对方全责且已投保:
若事故责任完全在对方,且对方已购买足额的车辆保险(如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则修车费用应由对方的保险公司直接赔付给被撞车辆的车主,或车主指定的修车厂。这种情况下,车主无需自行垫付费用,只需配合提供修车发票、事故认定书等材料给对方保险公司即可。
责任未明确或需协商:
若事故责任存在争议(如双方均有责任),或对方保险公司对修车费用有异议(如认为费用过高),则可能需要双方协商解决,或通过交警部门、法院等途径确定责任比例后,再由各自保险公司按比例赔付。此时,车主可能需要先垫付部分费用,后续再根据责任划分向对方或其保险公司追偿。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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