斡旋受贿的经手金额,实际上就是指斡旋受贿罪的受贿金额,其认定方式主要依据实际收受或者应支付的财物数额来确定。具体来说:
斡旋受贿的定义:
- 斡旋受贿罪,也叫间接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而索取或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
受贿金额的认定:
- 金额认定按实际收受财物算,财物包括货币、物品和财产性利益。受贿数额按实际或应支付数额算。
- 如果收受的是银行卡,卡内金额一般计入受贿数额,除非能证明未实际控制该卡。
- 如果收受的是物品,有价格证明的按证明算,没有价格证明的则进行估价。
- 在交易型受贿中,以交易时当地市场价与实付价的差额来认定受贿数额。
刑事责任追究标准:
- 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斡旋受贿数额达到三万元以上的,要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 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但出现多次索贿、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导致公共财产或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为他人职务提拔或调整提供帮助等情形之一的,同样要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实例说明:
- 假设小朱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身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小胡的职务行为,为小丽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小丽给予的50万元银行卡。即使小朱未实际取出或消费卡内金额,这50万元也应计入受贿数额,除非能证明其未实际控制该卡。
综上所述,斡旋受贿的经手金额是根据实际收受或应支付的财物数额来确定的,并且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证据来进行综合判断。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涉及此类问题,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