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运输香烟被罚款百分五十,怎么还附加罚款”的问题,这通常涉及到烟草专卖品运输的法律规定及具体处罚措施。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自运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这里的罚款通常是根据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烟叶平均收购价格的百分之七十(对于烟叶)或市场批发价格的百分之七十(对于除烟叶外的其他烟草专卖品)来计算的。但这一条款只是规定了罚款的基本比例,并未涵盖所有可能的处罚情况。
关键在于,当存在某些特定情形时,如非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超过一定金额、运输卷烟数量超过规定件数、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两次以上、抗拒检查、非法运输走私烟草专卖品、运输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烟草专卖品、利用伪装或特种车辆逃避检查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
附加罚款或没收的情况:
情节严重:如果您的运输行为被认定为情节严重,比如运输数量巨大、价值高昂,或者存在多次违法运输记录,那么除了按照市场批发价格的百分之七十罚款外,还可能面临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的处罚。
特定违法情形:如运输的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烟草专卖品,或者利用伪装、特种车辆等方式逃避检查,这些都属于特定的违法情形,根据法规,同样会面临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的处罚。
法规的综合性:烟草专卖法规是一个综合性的体系,它不仅规定了罚款的比例,还明确了在何种情况下可以采取更严厉的处罚措施,如没收。
因此,当您被罚款百分之五十的同时还面临附加罚款或没收时,很可能是因为您的运输行为触犯了上述特定情形之一,导致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法规采取了更严厉的处罚措施。
建议: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烟草专卖品运输的法律规定及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