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离开所居住的区县要请假吗-陈思远律师|法行宝
2025-08-22 刑事辩护

是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离开所居住的区县需要请假。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

  1.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在执行期间,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其中,就包括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如需离开,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2. 请假程序:

    • 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如果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区县,应当提前向执行机关(通常是公安机关)提出请假申请,说明离开的原因、目的地、预计返回时间等信息。
    • 执行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会根据罪犯的具体情况、离开的原因和必要性等因素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批准。
    • 如果批准,罪犯应当按照批准的时间和路线离开,并在返回后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到。
  3. 法律后果:

    • 如果罪犯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区县,可能会构成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执行机关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治安拘留等处罚,甚至可能提请人民法院撤销缓刑、假释或者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4. 特殊情况:

    •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确实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区县,且执行机关认为有必要的,可能会给予特别批准。但这种情况下,罪犯仍然需要严格遵守执行机关的规定和要求。

综上所述,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在离开所居住的区县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执行机关的要求,提前请假并获得批准。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