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三从注册公告日当日起算还是次日起算-陈美玲律师|法行宝
2025-08-21 公司事务

关于撤三(即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的申请)的起算点问题,这里有一个明确的结论需要首先告知您:撤三的起算点是从注册商标注册公告之日起满3年。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下面我将从不同角度为您详细分析。

  1. 一般情况下的起算点:

    • 在正常情况下,撤三的起算点是从注册商标注册公告之日起满3年。也就是说,如果商标在某一天被公告注册,那么从这一天开始算起的三年后,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对该商标提出撤三申请。
  2. 特殊情况下的起算点:

    • 如果商标在注册过程中经历了异议程序,并且该异议程序最终导致了商标注册信息的变更(如商标名称、注册人等),那么撤三的起算点应当从商标局在相关裁定或行政诉讼判决生效之后发布的商标注册信息公告之日起计算。这是因为异议程序可能影响了商标的实际注册状态,因此需要以新的注册信息公告日为准来计算三年期限。
  3. 撤三申请后的流程与期限:

    • 商标局在受理撤三申请后,会通知商标注册人,并要求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商标在撤销申请提出前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
    • 如果商标注册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有效的使用证据或正当理由,商标局将撤销其注册商标。
    • 对于商标局做出的撤销决定或维持决定,注册人或撤销申请人如果不服,可以在收到相关决定通知后的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复审申请”。这里的起算日也是以收到通知挂号信的邮戳日次日起计算十五日。

综上所述,撤三的起算点在一般情况下是从注册商标注册公告之日起满3年,但在存在异议程序等特殊情况时,需要以新的注册信息公告日为准来计算。同时,撤三申请后的流程与期限也有明确的规定,需要商标注册人或撤销申请人严格遵守。

如果您在商标撤三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向我提问,我将竭诚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