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追回权如何执行-隋煊平律师|法行宝
2025-08-21 公司事务

破产追回权是破产程序中一项至关重要的权利,它旨在确保债权人的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下面我将为您详细解释破产追回权的执行方式及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破产追回权是指破产管理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后,对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前一定期限内所为的有损债权人利益的无效行为,通过人民法院进行否认并追回所转移的财产的权利。这一权利的设置,主要是为了满足债权人最大比例的清偿要求,确保破产财产能够公平、公正地分配给所有债权人。

在执行破产追回权时,管理人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1. 调查与识别:管理人首先需要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进行全面调查,识别出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前一定期限内所为的有损债权人利益的无效行为,如非法转移财产、低价出售资产等。

  2. 提起诉讼:一旦识别出无效行为,管理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否认这些行为并追回所转移的财产。在诉讼过程中,管理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债务人的行为确实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

  3. 执行判决:如果人民法院支持管理人的诉讼请求,判决否认债务人的无效行为并追回财产,那么管理人就可以依据判决执行追回权,将追回的财产纳入破产财产进行分配。

关于破产追回权的法律规定,主要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其中,第三十六条规定了管理人应当追回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此外,第一百二十五条还规定了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并限制其在一定期限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总的来说,破产追回权的执行需要管理人严格遵循法律程序,通过调查、诉讼和执行等步骤来确保债权人的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同时,相关法律规定也为管理人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依据,使其能够更加有效地行使追回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