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的录音录像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是必须的意思吗-阮芳律师|法行宝
2025-08-19 婚姻家庭

是的,民法典中规定的录音录像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这是必须的要求。以下是对这一规定的详细解释:

  1. 见证人的必要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这一规定旨在确保遗嘱内容的真实性和遗嘱人意愿的自主性,防止遗嘱被伪造或篡改,从而保障遗嘱的法律效力和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2. 见证人的数量要求:

    • 见证人最少必须是两人,从理论上来说,见证人可以是无穷多个。见证人越多,越能保证遗嘱人在立遗嘱时能充分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但无论有多少个见证人,法律均要求所有的见证人必须全程参与录音录像遗嘱订立的全过程,即都必须亲自在场,不得委托他人在场见证。
  3. 见证过程的具体要求:

    •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记录姓名或肖像可以明确参与订立遗嘱的主体身份,确保遗嘱的严肃性和正式性;而记录具体的年、月、日则有助于确定遗嘱的订立时间,当存在多份遗嘱时,能够依据时间先后判断各遗嘱的法律效力,避免遗产继承过程中的纠纷。
  4. 法律后果:

    • 如果录音录像遗嘱没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或者遗嘱人和见证人没有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那么这份遗嘱将不能作为有效的遗嘱来处理。在遗产继承时,将无法依据这份遗嘱进行分配,可能会导致遗产继承过程中的争议和诉讼。

因此,在订立录音录像遗嘱时,务必确保有两个以上的合格见证人在场,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进行记录和保存。如果您在遗产继承或遗嘱订立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