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异 助学贷款是不是跟孩子的监护人共同借款-车欣哲律师|法行宝
2025-08-19 经济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父母离异,助学贷款是不是跟孩子的监护人共同借款”这一问题,我可以给您一个清晰、详细且深入的解答。

首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确实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作为共同借款人来申请的,他们需要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这是国家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推出的一项政策。

在您提到的特殊情况下,即父母离异,助学贷款的共同借款人如何确定呢?

  1. 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如果父母离异,但其中一方仍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愿意作为共同借款人,那么这一方就可以作为共同借款人。

  2. 特殊情况处理:

    • 如果借款学生的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了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那么可以由借款学生的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 如果借款学生为孤儿,那么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者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 共同借款人的条件:

    • 共同借款人的户籍原则上应与学生本人入学前的户籍在同一县(市、区)。
    • 如果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的父母或其监护人,那么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综上所述,在父母离异的情况下,助学贷款的共同借款人并不一定是孩子的父母双方,而是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可能是其中一方,也可能是其他近亲属或监护人,只要他们符合共同借款人的条件即可。

希望这个解答能够让您对助学贷款的共同借款人问题有更清晰、更深入的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