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分子和过来收现金的人是否是一伙人,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1. 可能是一伙人的情况
在新型诈骗模式中,诈骗分子为了逃避警方对银行卡开展的止付操作,会采用“线上洗脑 + 线下取现”的模式实施诈骗。他们会对受害人进行线上洗脑,引导受害人将现金交给上门取现的“工作人员”。这些上门取现的“工作人员”有可能是诈骗分子事先安排好的同伙,他们以真实人员上门的表象为诈骗增添迷惑性,共同完成诈骗行为。例如,在宋某的案例中,上门到其家中收现金的陌生男子,很可能就是诈骗分子一伙的,他们通过这种方式来转移诈骗所得,逃避法律制裁。
2. 可能不是一伙人的情况
也存在一种可能,即上门收现金的人只是被诈骗分子临时雇用的跑腿人员。诈骗分子为了增加诈骗的迷惑性,会雇佣一些不知情的人来上门取现。这些跑腿人员可能并不知道自己参与的是诈骗活动,只是按照诈骗分子的指示行事,获取一定的报酬。他们可能只是被利用来转移资金,而并非诈骗分子的核心同伙。不过,即便如此,他们也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涉嫌违法犯罪,因为他们的行为客观上为诈骗分子提供了帮助。
3. 法律建议
总之,在面对涉及现金交易的投资等情况时,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切勿轻信他人,以免遭受财产损失。如果你还有其他关于刑事案件(金融诈骗辩护)方面的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