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被机动车撞可以申请交通局救济吗”这一问题,我需要先明确一下,通常所说的“交通局救济”可能并不是一个直接针对交通事故受害者的常规救济途径。不过,在特定情况下,确实存在一些与交通事故相关的救助或补偿机制。
首先,如果是因为交通事故导致您的车辆受损,并且因此产生了额外的交通费用(比如因为修车无法正常使用交通工具而产生的打车费、公共交通费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您是有权向肇事方主张这些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的。这通常被称为“交通补助费”,您需要保留好相关的票据凭证,如出租车发票、网约车行程单等,以证明费用支出的合理性与关联性,之后可以通过与侵权方协商或诉讼等途径来主张赔偿。
其次,对于因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致人伤亡导致受害人家庭陷入特殊困难的情况,一些地区(如浙江省)已经出台了相关的困难救助办法。这些办法通常规定,如果受害人家庭符合特定条件(如属于特困、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或受害人为其家庭唯一或主要经济收入来源等),并因此陷入特殊困难,那么可以申请由救助基金给予的一次性辅助救济措施。这种救助的申请通常需要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受理交通事故诉讼的法院来进行,并且需要提供一系列相关的证明材料。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困难救助并不是针对所有交通事故受害者的常规救济途径,而是针对特定困难家庭的一种辅助性救济措施。同时,不同地区的救助政策和标准也可能存在差异。
因此,如果您被机动车撞了并希望获得某种形式的救济或补偿,我建议您首先: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