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偷税逃税的判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和税务总局的通知。以下是对个人偷税逃税判定的详细解答:
一、偷税逃税的认定
隐匿收入:
- 在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代扣代缴税款的情况下,纳税义务人超过税法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仍未获取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凭证,又不按规定主动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收入或缴纳税款的,视为隐匿收入,由此造成税款的少缴或不缴,构成偷税。
扣缴义务人未履行代付义务:
- 扣缴义务人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承诺为纳税义务人代付税款,且双方都向税务机关承认的,在其向纳税义务人支付所得时即认定为其已将承诺为纳税义务人代付的税款扣收。若扣缴义务人不缴或少缴其已承诺应代付税款的,构成偷税。
虚假申报:
- 同一经济活动中,扣缴义务人、纳税义务人和中介人通过签订假协议、假合同、填定虚假扣缴报告表和纳税申报表等手段进行虚假申报,造成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的,构成共同偷税。
中介人未申报:
- 中介人从事介绍服务、经纪服务和代办服务等活动取得的劳务收入,为应税收入。如未按相关规定进行纳税申报,视为隐匿收入,由此造成不缴或少缴税款的,构成偷税。
二、偷税逃税的处罚
刑事处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实施偷税行为,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处罚:
- 对于偷税行为未构成犯罪的,税务机关将追缴其所偷税款,同时加收滞纳金,并处以偷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款。
三、特殊情形下的判定
多次偷税:
-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五年内多次实施偷税行为,但每次偷税数额均未达到构成犯罪的数额标准,且未受行政处罚的,若累计偷税数额达到标准,仍可能构成偷税罪。
两年内因偷税受过二次行政处罚:
- 两年内因偷税受过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当以偷税罪定罪处罚。
四、注意事项
- 偷税逃税的判定不仅依据偷税数额,还考虑偷税行为占应纳税额的百分比。
- 偷税行为跨越若干个纳税年度时,只要其中一个纳税年度的偷税数额及百分比达到标准,即构成偷税罪。各纳税年度的偷税数额应当累计计算,偷税百分比应当按照最高的百分比确定。
综上所述,个人偷税逃税的判定是一个复杂而严谨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作为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应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如实申报纳税,避免触犯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