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主要规定了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以及第三人负担医疗费用的相关情形,以下是详细解答:
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第三人负担医疗费用的情形及处理: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参保人员遇到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而第三人不支付或无法确定第三人的情况,可以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申请先行支付。支付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将依法向第三人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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