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人立了2份代书遗嘱是否有效的问题,这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
遗嘱形式合法性:
- 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如果两份代书遗嘱都符合这一法定形式,那么它们在形式上都是有效的。
遗嘱内容冲突性:
- 如果两份代书遗嘱的内容不冲突,即它们各自分配的财产不重叠,或者对同一财产的分配没有矛盾,那么两份遗嘱都可以视为有效,各自按照其内容执行。
- 如果两份代书遗嘱的内容存在冲突,比如对同一财产的分配有不同意见,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遗嘱订立时间:
- 遗嘱的订立时间也是判断其效力的一个重要因素。如果两份遗嘱都符合法定形式,但内容有冲突,那么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这是因为遗嘱人可以在任何时候撤回或变更其遗嘱,只要这种撤回或变更符合法定形式。
公证遗嘱的效力变化:
-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过去公证遗嘱具有优先效力,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公证遗嘱不再具有优先于其他遗嘱形式的效力。也就是说,即使有一份遗嘱经过了公证,但如果之后遗嘱人又立了一份内容相冲突的遗嘱,并且这份新遗嘱也符合法定形式,那么仍然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
综上所述,老人立了2份代书遗嘱是否有效,取决于遗嘱的形式是否合法、内容是否冲突以及订立时间。如果两份遗嘱都符合法定形式,且内容不冲突,那么它们都是有效的;如果内容有冲突,那么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遇到此类问题,建议仔细审查两份遗嘱的内容、形式以及订立时间,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遗嘱的效力得到正确认定。如果您有关于婚姻家庭、遗产继承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