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企查查公示的信息导出是否合法的问题,这需要分情况来讨论。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企查查等平台上的信息,很多是来源于政府公开的工商登记、行政处罚等数据。对于这些已经合法公开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36条的规定,合理处理该自然人自行公开的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信息,且该自然人未明确拒绝或者处理该信息未侵害其重大利益的,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意味着,如果信息是已经合法公开的,并且导出这些信息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也没有侵害到信息主体的重大利益,那么导出行为本身在法律上可能是被允许的。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在企查查上公示的信息都可以随意导出和使用。特别是当涉及到个人隐私信息时,必须格外谨慎。例如,在您提到的行政复议案例中,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信息时泄露了举报人的姓名,这一行为被认定为违法。尽管该信息可能原本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但未经举报人同意就泄露其个人信息,显然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对于企查查等平台上的信息导出,还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信息来源的合法性:确保导出的信息是来源于合法公开的渠道,而不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
信息使用的目的:导出的信息应该用于合法、正当的目的,不得用于侵犯他人权益或进行违法活动。
信息主体的同意:如果导出的信息涉及到个人隐私或敏感信息,最好能够获得信息主体的明确同意。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导出和使用信息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
综上所述,在企查查公示的信息导出是否合法,取决于信息的来源、使用目的以及是否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已经合法公开的信息,在合理范围内进行导出和使用可能是被允许的;但对于涉及个人隐私或敏感信息的情况,必须格外谨慎,并确保获得信息主体的明确同意或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