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笔录会不会被犯罪人看到-胡涛律师|法行宝
2025-08-14 刑事辩护

关于“做笔录会不会被犯罪人看到”这一问题,需要分阶段来讨论犯罪嫌疑人对笔录的查看权利,以下是详细解答:

  1. 侦查阶段:

    • 在侦查阶段,由于案件尚处于初步调查阶段,涉及大量侦查秘密和未查明情况,因此,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制作的讯问笔录通常不会直接交给犯罪嫌疑人查看。这是为了防止干扰侦查工作、串供或毁灭证据等不利后果。
    • 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应当向其宣读。若笔录记载有遗漏或差错,犯罪嫌疑人有权提出补充或改正要求。确认无误后,犯罪嫌疑人应签名或盖章,侦查人员也需在笔录上签名以确认。
  2. 审查起诉阶段与审判阶段:

    • 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后,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包括讯问笔录在内的案卷材料。如果犯罪嫌疑人委托了辩护律师,律师可以将笔录内容告知犯罪嫌疑人,以便其更好地行使辩护权。
    • 在这两个阶段,犯罪嫌疑人通过辩护律师了解笔录内容后,仍有权对笔录的准确性提出异议。若发现有遗漏或错误,应通过辩护律师向检察机关或法院提出,并要求进行修正。检察机关和法院应认真审查并作出合理处理。

总结: 犯罪嫌疑人在不同诉讼阶段对讯问笔录的查看权利存在差异。在侦查阶段,一般不能直接查看笔录,但在特定情况下有权核对;而在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则可以通过辩护律师查阅、摘抄、复制笔录,并对笔录内容提出异议和要求修正。这些规定旨在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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