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不服一审驳回起诉裁定上诉,二审立案后也没给书面案件受理通知书,也没交费通知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关于书面案件受理通知书:
- 在正常情况下,二审法院立案后应当向上诉人送达书面案件受理通知书,以告知上诉人案件已经受理,并明确后续的诉讼流程。如果二审法院未送达书面案件受理通知书,这可能属于程序上的瑕疵。
- 您可以先主动与二审法院联系,询问案件受理情况,并要求法院补发书面案件受理通知书。如果法院确实存在疏漏,通常会予以补正。
关于交费通知:
-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诉人应当在接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用通知的次日起7日内预交诉讼费用。然而,如果二审法院未送达交费通知,您可能无法及时知晓应交的费用金额和交费期限。
- 在这种情况下,您同样可以主动与二审法院联系,询问应交的费用金额和交费期限,并按照法院的要求及时交费。如果因为法院未送达交费通知而导致您逾期交费,您可以向法院说明情况,并请求法院酌情处理。
后续行动建议:
- 如果您与二审法院联系后,问题仍未得到解决,您可以考虑向该法院的上级法院或者同级监察机关反映情况,寻求进一步的帮助。
- 同时,您也可以准备好相关的上诉材料和证据,以便在案件进一步审理时能够充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风险提示:
-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因为您未及时交费而导致案件被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那么一审的驳回起诉裁定将生效,您将无法再通过上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因此,建议您务必及时与二审法院联系,并按照法院的要求交费。
综上所述,面对二审立案后未收到书面案件受理通知书和交费通知的情况,您应当主动与二审法院联系,了解案件受理和交费情况,并按照法院的要求及时交费。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