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你提出的问题“不服一审裁定,在法定期限内直接向二审提交上诉状没给立案也没给收费,但给了收据”,我分析如下:
首先,明确一点,当你不服一审裁定并在法定期限内向二审法院提交上诉状时,二审法院应当对你的上诉进行审查。这一过程中,立案和收费是两个关键环节。
关于立案:
- 正常情况下,二审法院在接收到上诉状后,会进行形式审查,确认上诉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上诉条件。如果一切无误,法院应当立案受理,并给你出具立案通知书。
- 如果你已经提交了上诉状,但二审法院没有给你立案通知书,这可能意味着你的上诉材料存在某些问题,或者法院正在对上诉进行进一步审查。在这种情况下,建议你主动联系二审法院,询问立案进展,并了解是否需要补充或修改上诉材料。
关于收费:
- 上诉是需要缴纳诉讼费的。如果你已经提交了上诉状,但二审法院没有向你收取诉讼费,这可能是一个异常情况。通常,法院在立案后会向你发送缴费通知,告知你需要缴纳的诉讼费用金额和缴费方式。
- 如果你没有收到缴费通知,建议你同样主动联系二审法院,询问诉讼费缴纳事宜。确保你的上诉程序不会因为未缴费而被视为撤回或无效。
关于收据:
- 你提到二审法院给了你收据,但没有明确说明是立案收据还是缴费收据。如果是立案收据,那么至少说明你的上诉已经被法院接收并正在处理中。如果是缴费收据,那么说明你已经完成了诉讼费的缴纳。
- 无论如何,收据都是一个重要的凭证。建议你妥善保管好这份收据,以备后续可能需要使用。
综上所述,建议你主动联系二审法院,了解立案和缴费的具体情况。如果法院存在疏忽或延误,你可以要求法院给出明确的解释和解决方案。同时,也要确保你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法院能够及时与你取得联系并告知相关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