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刑事立案前返还的能计入犯罪数额吗-廖宏浩律师|法行宝
2025-08-13 刑事辩护

关于“诈骗罪刑事立案前返还的能否计入犯罪数额”的问题,我可以明确给出以下结论:

诈骗罪刑事立案前返还的钱款,通常仍然被认为是犯罪数额的一部分。这是因为犯罪数额主要是衡量犯罪者通过欺骗手段取得的所有财产价值总额,即便在立案前退还了一部分款项,也无法改变其实施诈骗的事实和涉及的财产损失总金额。

接下来,我从几个方面详细解释这一结论:

  1. 犯罪数额的认定:

    • 犯罪数额是指通过欺骗手段取得的财产价值总额,它反映了犯罪行为对被害人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 立案前返还的钱款,虽然减少了被害人的最终损失,但并不改变诈骗行为已经发生、财产损失已经产生的事实。
  2. 立案前返还的影响:

    • 立案前返还钱款,虽然不能改变犯罪数额的认定,但可以作为法官在判罚刑罚时考虑的一个因素。
    • 如果被告选择主动退还被骗取的款项,表明其有悔罪表现,法官在量刑时可能会酌情减轻刑罚。
  3.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将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 法律并没有规定立案前返还的钱款可以不计入犯罪数额,因此,立案前返还的钱款仍然属于犯罪数额的一部分。
  4. 实际案例:

    • 在实际案例中,法院在认定诈骗犯罪数额时,通常会考虑被害人实际遭受的损失,而不是以被告人是否返还钱款为依据。
    • 即便被告人在立案前返还了部分钱款,法院仍然会根据其诈骗行为造成的全部损失来认定犯罪数额。

综上所述,诈骗罪刑事立案前返还的钱款,仍然计入犯罪数额。但被告人主动退还钱款的行为,可以作为法官在量刑时考虑的一个酌定情节。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面临类似问题,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了解法律后果并争取有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