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犯罪中 案发后返还的算不算诈骗数额-郑玉强律师|法行宝
2026-04-16 刑事辩护

在诈骗犯罪中,案发后返还的金额通常不计入诈骗数额,但具体是否计入需结合案发时间、返还意愿及司法实践综合判断。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1. 法律原则角度:诈骗数额的认定以实际非法占有为目的的金额为准

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诈骗罪的成立要求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诈骗数额的认定通常以行为人实际控制并意图非法占有的金额为基准。若行为人在案发后主动返还部分或全部款项,这部分金额因其未被实际非法占有,一般不计入诈骗数额。例如,行为人诈骗100万元后,在被害人报案前返还20万元,司法实践中通常认定诈骗数额为80万元。

2. 司法实践角度:返还时间与主观意图影响数额认定

司法实践中,返还行为是否影响诈骗数额的认定,需结合以下因素综合判断:

  • 返还时间:若返还发生在案发前(如被害人报案前),且行为人无逃避侦查或继续诈骗的意图,返还金额通常不计入诈骗数额;若返还发生在案发后(如侦查阶段或审判阶段),返还金额可能作为量刑情节(如退赃退赔)考虑,但不影响诈骗数额的认定。
  • 主观意图:若行为人返还款项是出于自愿、真诚悔罪,而非被迫或为减轻处罚,司法机关可能更倾向于将返还金额排除在诈骗数额外;若返还系被迫(如被害人威胁、司法机关压力)或为掩盖犯罪,返还金额仍可能被计入诈骗数额。

3. 特殊情形:返还行为可能影响犯罪形态或量刑

  • 犯罪形态:若行为人诈骗后未实际控制财物即返还(如未取款即归还银行卡),可能因未完成诈骗既遂而不构成犯罪;若已实际控制财物后返还,仍构成诈骗既遂,但返还金额可能影响量刑。
  • 量刑情节:根据《刑法》第64条及司法解释,退赃退赔是重要的量刑情节。即使返还金额不计入诈骗数额,行为人主动返还的行为也可能被认定为“认罪悔罪态度好”,从而在量刑时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

4. 实务建议:返还行为需留存证据并主动配合调查

若你或他人涉及诈骗案件并希望返还款项,建议:

  • 留存证据:保留转账记录、收条、沟通记录等证明返还行为的证据,以便司法机关核实。
  • 主动配合:在侦查阶段或审判阶段主动向司法机关说明返还情况,避免因隐瞒导致不利后果。
  • 咨询律师:返还行为可能涉及法律风险(如是否构成自首、是否影响犯罪形态等),建议提前咨询专业律师,制定合理策略。

总结:诈骗犯罪中,案发后返还的金额通常不计入诈骗数额,但需结合返还时间、主观意图及司法实践综合判断。返还行为虽可能不影响数额认定,但可作为量刑情节从轻处理。若你或他人涉及此类问题,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案件情况,我会结合细节为你提供更精准的法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