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并不必然导致暂缓拘留。具体分析如下: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当受罚者对行政拘留处罚决定持有异议并进行行政复议或者发起行政诉讼时,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实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在审查后,如果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可以由受罚者或其近亲属提供担保人,或者按照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缴纳保证金,从而使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得以暂时搁置。
然而,是否能够暂缓执行最终仍需由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全面评估和判断。如果违法行为性质严重、社会影响广泛,或者存在其他不宜暂缓执行的因素,公安机关可能会拒绝暂缓执行的申请。
因此,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只是提出了一个暂缓执行的可能性,但并不意味着一定会被暂缓执行。如果你或你的亲友面临这样的情况,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并根据具体情况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