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纪委检查移交司法机关后,12年前不违反当初的法律规定,但违反了现在的法律规定”,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核心结论:法律适用原则为“法不溯及既往”,即新法不具有溯及力,除非新法明确规定对旧法有溯及力,或者旧法对新法有特别规定。因此,一般情况下,12年前的行为应适用当时的法律,若当时不违法,则不应以现在的法律来追究责任。
详细分析:
法律适用原则:
- 法不溯及既往:这是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之一。它意味着,新颁布的法律通常不适用于其生效之前的行为,除非该法律有明确规定。
- 法律溯及力的特殊情况: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新法可能会规定对旧法有溯及力,或者旧法可能会对新法有特别规定。但这种情况并不常见,且通常需要明确的法律条文作为依据。
具体案例分析:
- 在您的情况中,12年前的行为在当时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因此,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现在的法律不应被用来追究当时的责任。
- 如果现在的法律与12年前的法律相比有所变化,且这种变化对当时的行为产生了新的法律后果,那么除非新法明确规定对旧法有溯及力,否则这种变化不应影响对当时行为的法律评价。
法律建议:
- 如果您或您所关心的人面临类似情况,建议首先查阅相关法律条文,特别是关于法律溯及力的规定。
- 如果法律条文不明确或存在争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综上所述,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法律适用原则,12年前的行为应适用当时的法律。若当时不违法,则不应以现在的法律来追究责任。如果您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