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嫂探亲假规定2019-姚前松律师|法行宝
2025-08-12 婚姻家庭

关于2019年军嫂探亲假的相关规定,主要依据的是《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以及部分地方如广东省的相关补充规定。以下是针对您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享受探亲假的条件

  1. 主体条件:必须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且为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对于军嫂而言,如果她本人在这些单位工作并满足其他条件,则有权享受探亲假。

  2. 时间条件:工作满一年是基本要求。

  3. 事由条件:

    • 与配偶(军人)不住在一起,且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
    • 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其中,“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通常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

二、探亲假的期限

  1. 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2. 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45天。

  3. 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20天。

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另外,根据实际需要,还会给予路程假。

三、探亲假的待遇

  1. 工资: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职工将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放工资。

  2. 路费:

    • 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四、特别规定(以广东省为例)

  • 如果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且父母或岳父母、公婆均居住在异地并符合探亲条件,可在每四年一次的探父母假期里选择探父母或探岳父母、公婆。选择探岳父母或公婆的,其往返路费也可按照探亲假规定报销。

五、注意事项

  • 探亲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除非有特别规定如广东省的)。
  • 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
  • 新婚后与配偶分居两地的,从第二年开始享受探亲假。

综上所述,军嫂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则有权享受相应的探亲假待遇。具体假期天数、路费报销等细节可能因地区、单位政策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