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舞弊不征 少征税款案的立案标准-姚前松律师|法行宝
2025-08-12 经济纠纷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的立案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具体案件情况来确定。以下是详细的立案标准:

一、主要立案标准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立案,通常涉及以下两种情形之一:

  1. 税收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

    • 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为徇私情、私利,违反规定,对应当征收的税款擅自决定停征、减征或者免征;
    • 或者伪造材料,隐瞒情况,弄虚作假,不征、少征应征税款;
    • 这些行为导致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到10万元以上。
  2. 税收损失不满10万元,但伴有其他恶劣情节:

    • 即使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的应征税款不满10万元;
    • 但如果相关工作人员有索取或者收受贿赂等其他恶劣情节;
    • 也构成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条件。

二、犯罪构成要件

除了上述立案标准外,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还需满足以下犯罪构成要件:

  1.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国家税收损失,仍然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2. 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且这些行为已经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

  3. 侵害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4. 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履行征收税款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通常是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

三、量刑原则与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四条的规定,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量刑原则如下:

  1. 一般情节: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 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外,如果税务人员与偷税、逃避欠税的犯罪分子相勾结而不征或少征应征税款,将按照刑法共同犯罪的规定处罚。如果税务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纳税人财物,构成受贿罪,并不征或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造成重大损失的,将实行数罪并罚。

综上所述,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的立案标准不仅取决于给国家造成的税收损失金额,还与其他恶劣情节密切相关。在量刑时,法院将综合考虑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来决定判处被告人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