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取保候审阶段,确实有可能需要做笔录。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非羁押性强制措施,主要针对的是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办案机关依然会继续开展工作,包括了解案情、给犯罪嫌疑人做笔录或送达鉴定通知书等。因此,被取保候审人有可能会被传唤到案,接受办案机关的询问,并制作笔录。
具体来说,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需要遵守一系列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传讯时要及时到案等。如果办案机关需要了解案情或者对被取保候审人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就有可能会传唤其到案,并进行笔录制作。
所以,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随时接受办案机关的传唤,并积极配合办案机关的工作。同时,也要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避免违反规定而导致取保候审被撤销或者被重新收监。
总的来说,取保候审期间是否需要做笔录,取决于办案机关的调查需要和案情的具体情况。但无论如何,被取保候审人都应当积极配合办案机关的工作,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