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父亲死亡前六七年赠与儿子的钱,女儿在父亲死亡五年后母亲也死亡时,是不能要回这笔钱的。这是因为赠与行为一旦完成,财产转移便具备了法律效力,受赠人即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下面我将从几个方面详细解释这一结论:
赠与行为的法律效力:
-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赠与行为完成后,财产的所有权即从赠与人转移到受赠人。
- 在本案例中,父亲在生前将钱赠与儿子,且该赠与行为已经完成,因此儿子已经取得了这笔钱的所有权。
女儿无权要求返还的原因:
- 女儿作为父亲的子女之一,并不因为父亲的去世而自动获得对父亲生前赠与财产的回溯权。
- 除非存在特殊情况,如赠与行为存在欺诈、胁迫等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赠与的财产权利尚未转移,或者赠与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否则女儿无权要求返还父亲生前赠与儿子的钱。
特殊情况下的例外:
- 如果赠与行为是在欺诈、胁迫等情况下进行的,或者赠与的财产权利尚未完成转移(如未办理过户手续),或者赠与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那么女儿可能有权要求返还这笔财产。但这种情况需要具体的证据和法律程序来支持。
法律建议:
- 如果女儿对父亲生前赠与儿子的财产有异议,建议首先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可能的法律途径。
- 在没有充分证据和法律支持的情况下,不要轻易提起法律诉讼,以免浪费时间和资源。
综上所述,通常情况下,女儿在父亲死亡后无权要求返还父亲生前赠与儿子的钱。如果女儿对此有异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