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租的报废车撞人是全责吗”这一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在一般情况下,租来的车辆(包括报废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且该损害属于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时,应由机动车使用人(即租车人)承担赔偿责任。以下是对这一结论的详细解释: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责任划分:
- 在租车撞人的情况下,除非有证据表明原车主(即出租人)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如明知车辆是报废车仍出租、未对租车人的驾驶资格进行审查等,否则主要责任应由租车人承担。
- 如果租车人在驾驶过程中违反了交通规则或者驾驶不当导致事故发生,那么他就应该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
- 如果事故中存在其他责任方,比如行人或其他车辆,那么也需要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来划分责任。
特殊情况:
- 如果车辆存在安全缺陷,如刹车失灵等,且出租人未告知承租人,那么出租人可能需要与制造商等责任主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如果出租人将车辆出租给无驾驶资格或明显不具备驾驶能力者,如未成年人、醉酒人员,也可能被认定未尽合理审查义务,需按过错比例担责。
综上所述,租的报废车撞人,在一般情况下应由租车人承担全责,但出租人在特定情况下也可能承担一定的责任。因此,在租车时,建议双方都要仔细审查车辆状况和租车人的驾驶资格,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如果您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