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关于公路施工现场死亡两人如何追责,以及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应承担的责任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在施工现场发生两人死亡的事故,这是一起非常严重的安全事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多方可能会因此承担责任。
一、责任主体及责任划分
建筑施工企业:
- 如果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疏忽,如未提供合格的安全防护设备、未开展有效的安全培训等,导致事故发生,那么企业需承担主要责任。
项目经理:
- 作为工程项目的负责人,项目经理对项目的安全管理负有直接责任。如果其对项目的安全管理失职,没有尽到应有的安全监管职责,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可能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安全员:
- 安全员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直接执行者。如果安全员未能履行其安全监管职责,如未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隐患,也可能因此承担责任。这同样可能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等。
实际施工人:
- 如果存在转包、分包的情况,实际施工人违反规定进行转包、分包,并在施工过程中未能确保安全施工,也需承担责任。
监理单位:
- 监理单位如果未能履行好监理职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并要求整改,也可能被追究责任。
供应商:
- 如果事故是由于供应商提供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等原因引发的,供应商也可能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法律追责程序
事故调查:
- 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将组成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责任主体等。
责任认定:
法律追责:
- 对于认定有责任的主体,将依法进行追责。这可能包括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责任等。
三、关于赔偿与诉讼
- 死者家属可以要求用工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通常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 如果双方对赔偿责任有争议,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处理,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流程包括原告起诉、法院受理、被告提交答辩状、开庭审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判决宣告等步骤。
综上所述,公路施工现场死亡两人的事故涉及多方责任主体,包括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员、实际施工人、监理单位及供应商等。对于项目经理和安全员来说,他们需承担因其安全管理失职而导致的相应责任。同时,死者家属有权要求相关责任主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