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人追及权的法律依据-张梓陆律师|法行宝
2025-08-11 经济纠纷

抵押权人追及权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该条款明确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且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这意味着,即便抵押物的所有权因转让或其他原因发生变动,抵押权依然附着于该物之上,抵押权人有权在实现抵押权的条件成熟时,追及至抵押物的所在地,向当前所有人主张并实现其抵押权。

具体来说,抵押权的追及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抵押物转让后的追及:若抵押人将已设定抵押权的财产转让给第三人,抵押权人仍可在债权未获清偿时,对该财产行使抵押权。例如,甲将房屋抵押给乙银行后转售给丙,若甲未能偿还乙银行的贷款,乙银行有权对丙手中的房屋行使抵押权。

  2. 非法侵占下的追及:当抵押物被第三人非法侵占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侵占者返还抵押物,以确保其抵押权的实现。

抵押权的追及性保障了抵押权人的利益,降低了抵押权实现的风险,增强了债权的安全性。同时,它也促使抵押物受让人在交易时更加谨慎地评估风险,有助于维护整个市场交易秩序的稳定。

在实际操作中,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均应充分了解抵押权追及性的法律规定,以确保自身权益的保护。抵押权人在设立抵押权时,应明确约定相关条款,并在必要时采取法律措施维护其权利;抵押人在转让抵押财产时,则应遵守法律规定的通知和告知义务,以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