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车致人死亡需要审验什么-孟翔律师|法行宝
2025-08-11 刑事辩护

驾驶车致人死亡后,如果驾驶人持有的是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等驾驶证,并且在交通事故中承担同等以上责任但未被吊销驾驶证,那么需要进行特殊的审验流程。以下是需要审验的主要内容及流程:

一、审验内容

  1.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情况:

    • 审查驾驶人在记分周期内是否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 核实交通事故的处理情况,特别是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是否已妥善处理。
  2. 身体条件情况:

    • 确认驾驶人的身体条件是否符合驾驶许可要求。
    • 如果驾驶人年龄在70周岁以上,还需要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身体条件证明,并进行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
  3.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及记满12分后参加学习和考试情况:

    • 检查驾驶人记分周期内是否有记分,并确认是否已参加相应的学习和考试。

二、审验流程

  1. 学习教育:

    • 驾驶人需要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
    • 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2. 提交材料:

    • 线上审验:通过“交管12123”APP提交学习材料、身体条件证明(如适用)及其他相关材料。
    • 线下审验:携带身份证、驾驶证及身体条件证明(如适用)至车管所办理。
  3. 审验结果:

    • 对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不予通过审验。
    • 审验通过的,驾驶人可以继续持有驾驶证并驾驶机动车。

三、注意事项

  1. 审验时间:

    • 持有AB类驾驶证的驾驶人,记分周期内有记分且尚未到12分的,需要在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进行审验。
    • 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也需要在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进行审验。
  2. 逾期后果:

    • 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一经查处将面临罚款等处罚。
    • 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且拒不参加学习、考试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综上所述,驾驶车致人死亡后,驾驶人需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审验,以确保其仍然符合驾驶许可要求并具备安全驾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