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请行政复议授权委托书是行政复议程序中必不可少的法律文书,用于明确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关系、委托事项、权限及委托期限等关键信息。以下是一份详细且规范的被申请行政复议授权委托书撰写指南,以及一个具体的示例,供您参考:
撰写指南
一、标题
在文书的正中间明确标注“被申请行政复议授权委托书”,确保标题醒目、清晰。
二、委托人信息
三、受托人信息
四、委托事项
清晰、具体地写明委托受托人在行政复议中要处理的具体事务,例如:
五、代理权限
明确受托人在复议活动中的权限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六、委托期限
规定委托的有效时间,通常从委托生效之日起至行政复议程序结束。若程序延长,应相应顺延。
七、委托人声明与签名
八、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应在委托书上签名并注明日期。
示例
被申请行政复议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被申请人)信息:
受托人(代理人)信息:
委托事项: 因不服[XX局]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的[XX号行政处罚决定],特委托受托人全权代表参与行政复议。
代理权限:
委托期限: 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行政复议程序终结之日止。
委托人声明: 确认上述委托内容真实有效,对受托人在授权范围内所实施的一切法律行为均予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盖章/签字):[行政机关/组织公章/个人签名] 日期:[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字):[受托人签名] 日期:[受托人签字日期]
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关信息,并确保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如有需要,可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机构进行进一步的确认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