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申诉的规定-梁俊景律师|法行宝
2025-08-11 行政纠纷

案外人申诉的规定主要如下:

案外人如果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侵害了其合法权益,是有权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对此进行审查处理。

在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时,案外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申诉状:其中应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
  2. 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如果案件已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者再审,还应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书、裁定书等;
  3. 其他相关材料:例如,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同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如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附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如果申诉不符合上述规定,人民法院会告知申诉人补充材料。申诉人对必要材料拒绝补充且无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审查。

综上所述,案外人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提出申诉的,并且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提交相应的申诉材料。如果你对此有更多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