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席判决一般不可以当庭变更诉讼请求。具体分析如下:
在诉讼过程中,变更诉讼请求通常需要在举证期限内提出,或者按照法庭的规则和程序进行。缺席判决是指在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情况下,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的判决。在缺席判决的情况下,由于缺席方未能出庭参与诉讼,因此无法当庭提出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
如果原告在缺席判决后希望变更诉讼请求,通常需要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如通过上诉、再审等途径,并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对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允许。
总之,在缺席判决的情况下,由于缺席方未能出庭,因此无法当庭变更诉讼请求。如果确有需要变更诉讼请求的情况,应通过合法的途径和程序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