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一个关于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围堤的行政公益诉讼起诉典型案例,即“齐齐哈尔富拉尔基:督促整治嫩江流域违建河堤行政公益诉讼案”。
案例背景
嫩江流域河道中存在乱堆、乱建、乱占等行为,这些行为严重危及了行洪安全,并对流域生态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特别是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段东岸(江东),当地村民为耕种土地私自取土在河道违建河堤,导致汛期河堤堵塞,河水倒灌至周围草原,造成草原植被衰退,同时河道内还存在随意堆放垃圾和种植高杆作物的行为,这些都严重影响了河道安全,污染了嫩江水质,侵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调查与督促履职
线索接收与初步调查:
- 2021年7月,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反映,称“江东”3500亩草原上存在违法修建围堤、非法取土的情况。由于时值汛期,无法现场取证,检察院沿嫩江流域河道开展了外围拓展式调查摸排。
立案与现场勘查:
- 2021年11月3日,富拉尔基区人民检察院立案,并组成办案组。为确定违建河堤的具体情况,检察院申请上级院技术部门支持,采用无人机航拍、GPS定位、近景拍照等方式进行现场勘查,固定了证据。
违法事实确认:
- 通过调查,共发现河道内非法修建河堤2300平方米、在耕地上非法取土2040立方米、河道内随意堆放垃圾13处长达1.5公里、河道内种植玉米等高杆作物300余平方米。
协作机制启动与职责厘清:
- 鉴于本案涉及的违法问题系历史遗留问题,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富拉尔基区人民检察院启动了“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会同相关河湖长办成员单位及属地乡镇政府,就违建河堤的历史沿革、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行政机关监管职责等事项召开圆桌会议,确定了区农业农村局应履行监管职责,并督促其制定整改措施。
诉前检察建议与整改
检察建议送达:
- 2021年11月5日,富拉尔基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加宣告送达诉前检察建议活动,依法推进“江东”违法问题治理。
整改回复:
- 2021年12月20日,富拉尔基区农业农村局书面回复称,已出动大型机械设备拆除了河道范围内的违建河堤,清理了河道垃圾和高杆作物,并修复了因非法取土被破坏的耕地。
后续监督与效果评估
实地踏查与效果评估:
- 为深化代表委员监督质效,2022年5月,富拉尔基区人民检察院邀请省级人大代表参与检察建议整改“回头看”工作,共同前往整改现场实地踏查。人大代表对办案和整改效果予以肯定。
案例意义:
- 此案的成功办理不仅解决了嫩江流域河道“乱堆、乱建、乱占”的难题,还充分发挥了代表委员的监督支持作用,依托“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强化了检察长带头办案的优势,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相关法律法规
此案例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以及地方性的《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黑龙江省耕地保护条例》和《齐齐哈尔市河道管理条例》等。
综上所述,该案例是一个典型的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围堤的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例,通过检察机关的积极作为和多方协作机制的运用,有效解决了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法问题,保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