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后不能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是用于证明个人在一定时间内未实施犯罪行为的文件。而被判处过刑罚,表明当事人已经实施了犯罪行为,并被司法机关依法定罪量刑。犯罪记录会被司法机关存档保留,成为个人的刑事档案的一部分。只要存在被判刑的情况,在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时,相关部门进行查询核实后,会明确知晓其犯罪事实,因此不可能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不过,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我国法律有特别的规定。如果犯罪时年龄不满十八周岁,并且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这意味着,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这些犯罪记录不会被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除非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并且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也应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保密。然而,这并不等同于无犯罪记录,只是对记录的查询和使用有严格限制。
总的来说,判刑后由于犯罪记录的存在,是无法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如果你对此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