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病历造假由哪个部门管”的问题,我可以给出以下详细解答:
病历造假的管理和处罚主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这一职责在《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2018年国务院令第701号)中有明确规定。
具体来说,如果医疗机构存在篡改、伪造、隐匿、毁灭病历资料的行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将有权进行以下处理:
此外,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处理病历造假问题时,会遵循一系列严格的程序,包括立案、调查、审查、告知、决定、送达和执行等,以确保处理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因此,如果您发现病历存在造假行为,可以向当地的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举报和投诉。他们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并保障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