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判决 裁定有明显错误的情形-李肖峰律师|法行宝
2025-08-10 行政纠纷

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情形,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 适用的法律与案件性质明显不符:案件性质是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的性质,如合同、侵权等。如果法官在认定法律关系时出现偏差,将可能导致法律适用和裁判结果出现错误。例如,一个明明是合同纠纷的案件,法官却错误地适用了侵权法的规定进行判决,这就属于适用法律与案件性质明显不符的情形。

  2. 确定民事责任明显违背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这包括原判决、裁定是否正确认定民事行为的效力、正确解释合同条款,是否正确适用有关归责原则、诉讼时效、责任构成、免责事由等法律规定,以及确定当事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是否符合《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如果原判决、裁定在这些方面存在明显错误,即可构成再审的事由。

  3. 适用已经失效或者尚未施行的法律:法律有其时间效力,如果法官在法律适用中对法律的时间效力认识错误,如适用了已经废止的法律或者尚未生效的法律,那么这样的判决、裁定就是错误的。

  4. 违反法律溯及力规定:法律溯及力的一般原则是法不溯及既往,但特定情况下立法者可能规定法律具有溯及力。如果法官在判决、裁定中违反了法律溯及力的规定,那么这样的判决、裁定也是错误的。

  5. 违反法律适用规则:法律的适用规则包括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新法优于旧法、强行性规范优于任意性规范等。如果法官在判决、裁定中违反了这些适用规则,那么这样的判决、裁定同样构成错误。

  6. 明显违背立法原意:在法律对某一事项或领域只有原则性规定,缺乏具体规定时,法官需要考量立法原意来适用原则性法律条文。如果法官的判决、裁定明显违背了立法原意,那么这样的判决、裁定也是错误的。

综上所述,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情形主要包括适用的法律与案件性质明显不符、确定民事责任明显违背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适用已经失效或者尚未施行的法律、违反法律溯及力规定、违反法律适用规则以及明显违背立法原意等。如果当事人认为原判决、裁定存在上述错误情形之一,可以依法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