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身份证写的小说收入,在一般情况下,会被视为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下面我来详细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除非另有约定,否则这些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接下来,我们分析“父母身份证写的小说收入”这一具体情况。这里有几个关键点需要注意:
综上所述,父母身份证写的小说收入,在一般情况下,会被视为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这笔收入是父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共同劳动(即创作小说)获得的,且没有特别的财产约定来排除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
当然,如果父母之间有关于财产归属的特别约定,比如通过书面协议明确小说收入归其中一方所有,那么这笔收入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但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我们应遵循法律规定,将其视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