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罚金有异议是否算认罪认罚-储博刚律师|法行宝
2025-08-09 刑事辩护

对罚金有异议,并不等同于不认罪认罚。下面我来详细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要明确“认罪认罚”的含义。在刑事案件中,“认罪”是指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的罪行,“认罚”则是指被告人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包括主刑、附加刑等)表示接受。这是刑事诉讼法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核心内容。

现在,我们来看“对罚金有异议”这一行为。罚金是附加刑的一种,如果被告人对检察机关提出的罚金数额有异议,这仅仅表示他对这一具体的量刑建议不接受,而并不直接等同于他不认罪或者不接受其他量刑建议。换句话说,被告人可以在认罪的同时,对罚金数额提出自己的意见。

因此,在实践中,即使被告人对罚金有异议,也不影响他“认罪认罚”的认定。当然,如果被告人对主刑(如有期徒刑、拘役等)有异议,那么这可能就会影响到“认罪认罚”的认定了,因为主刑是量刑建议的重要组成部分。

综上所述,对罚金有异议并不等于不认罪认罚。如果你在刑事案件中面临类似的情况,建议你及时与律师沟通,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有任何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