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祸没有出责任书住院费用该谁垫付”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在车祸责任未明确之前,住院费用的垫付问题确实比较复杂,但可以根据不同情况来具体分析。
肇事方垫付:
- 如果能确定肇事方,其应先行垫付住院费用,这是其应尽的法律责任。
交强险保险公司垫付:
- 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保险公司有垫付义务。但需注意,这通常需符合一定条件,如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等。
患者或家属自行垫付:
- 患者或其家属也可先垫付住院费用,之后再通过诉讼等方式向肇事方或保险公司追偿。在垫付时,应保留好相关垫付凭证,以便后续追偿时使用。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
- 如果肇事车辆未购买交强险或肇事方逃逸,受伤者的医疗费可以先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来垫付。之后,该基金再依法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
无法确定责任时的处理:
- 在还没得出责任认定书的这段时间里,交警部门会进行调查取证。如果实在无法确定责任,按照法律规定,由机动车一方来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能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有过错,会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一方无过错,也需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车祸没有出责任书时,住院费用的垫付可以根据上述情况来处理。重要的是,无论哪种情况,都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和凭证,以便后续的责任认定和费用追偿。如果您在这方面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