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七条禁令是湖南省卫生健康委、湖南省中医药局为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方针,进一步加强医疗行业行风和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建设,根据《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和清廉医院建设要求,于2022年9月27日联合出台的一项规定。以下是医疗七条禁令的具体内容:
一、严禁谋取私利、不当利益输送:
- 严禁借助任何名义接受利益相关企业的利益输送。
- 严禁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药品、医疗器械设备采购和基本建设等工作。
- 严禁假借学术、科研、推广、捐赠等名义进行利益输送,构建“亲清”医商关系。
二、严禁实施过度诊疗牟利:
- 严禁将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验检查收入挂钩。
- 严禁无指征用药、手术。
- 严禁超范围、超合理用量等情况使用耗材。
- 严禁非必要使用大型设备辅助诊疗,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三、严禁接受商业提成:
- 严禁安排患者到其他指定地点购买医药耗材等产品谋取不当利益。
- 严禁向患者推销商品(如将普通食品冒充特医食品)或以互联网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 严禁暗示或要求患者到指定地点购买食品、营养品、保健品等商品并从中谋取利益,坚持合法按劳取酬。
四、严禁收受“红包”、回扣:
- 严禁索取或者收受患者及其亲友、企业的“红包”、回扣。
- 严禁参加患者或企业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忠于医疗职业操守。
五、严禁转介患者牟利:
- 除因需要在医联体内正常转诊外,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以谋取个人利益为目的,经由网上或线下途径介绍、引导患者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 严禁违反规定私自将患者标本(包括病理标本、血液、体液等)外送检测。
- 严禁违规委托第三方进行基因检测,服从临床诊疗需要。
六、严禁破坏就医公平:
- 严禁利用号源、床源等医疗资源,帮助“熟人”插队就诊、住院、手术等收受好处。
- 严禁与线上、线下“号贩子”“床贩子”“医托”“黑救护车”内外勾结谋取私利,维护患者正当权益。
七、严禁监管失职失责:
- 严禁在医疗纠纷、医德医风等信访、投诉、举报处理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强化医德医风管理。
这些禁令为医务人员明确了医疗行业基本操守,划清了基本行为底线,是新时期对医务人员提出的更明确、更详实的规范。全体医护人员需认真贯彻遵守,以确保医疗行业的风清气正和患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