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诉期间,律师是否能会见嫌疑人,这个问题涉及到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律师执业权利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这是《刑事诉讼法》赋予的基本权利。律师作为辩护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各个阶段,都有权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以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
针对申诉期间这一特定阶段,虽然申诉通常是在判决生效后提出的,但在这个阶段,如果嫌疑人(此时应称为“被告人”或“罪犯”,因为已有判决)被羁押,律师仍然有权会见。这是因为,即使判决已经生效,但在申诉期间,案件仍可能存在争议,律师的会见有助于了解罪犯的申诉理由、提供法律建议,并准备相关的申诉材料。
具体到会见的安排,这通常需要根据监狱或看守所的具体规定来进行。一般来说,如果律师提出会见申请,监狱或看守所应当尽快安排会见,除非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在会见过程中,律师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和职业道德规范,确保会见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综上所述,申诉期间律师能会见嫌疑人(此时为罪犯),这是律师执业权利的一部分,也是保障罪犯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在实际操作中,律师应当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确保会见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