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后又申请撤回上诉 待一审判决生效后申请再审 法院是-李肖峰律师|法行宝
2025-08-09 行政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原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后又申请撤回上诉,待一审判决生效后申请再审,法院应如何处理”,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核心结论:一审生效的裁判经再审、上诉后作出的裁判,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再审裁判。当事人对此类裁判不服的,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而应当依法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法律解释与依据:

  1. 一审生效裁判的再审:

    •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如果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则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
    • 一审裁判生效后,若当事人申请再审,且再审由第一审法院审理,则再审后作出的裁判仍属于一审裁判,当事人对此不服可以上诉。
  2. 上诉后的再审裁判:

    • 当一审裁判经过再审并作出裁判后,当事人若对此裁判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将进行审理并作出终审裁判。
    • 此时,无论二审法院是维持原判还是改判,该二审裁判均实质包含了对原生效裁判正确与否的认定。
    • 因此,一审生效的裁判经再审、上诉后作出的裁判,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再审裁判。
  3. 再审裁判的不可再审性:

    •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观点,已生效裁判在启动再审进入再审审理程序后作出的裁判,不论是一审后直接生效,还是经上诉审后才生效,均属于再审救济程序作出的生效裁判。
    • 当事人对此类裁判不服的,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而应当依法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实例说明:

以某谷公司与陈某及常某、王某、某农业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为例(案例索引:(2021)最高法民申2276号)。该案中,某谷公司不服一审判决申请再审,再审后一审法院作出裁判,某谷公司又对此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作出终审裁判后,某谷公司再次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一审生效的裁判经再审、上诉后作出的裁判属于再审裁判,当事人对此类裁判不服的,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综上所述,一审生效的裁判经再审、上诉后作出的裁判属于再审裁判,当事人对此不服的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而应依法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如果您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解释,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