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原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后又申请撤回上诉,待一审判决生效后申请再审,法院应如何处理”,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核心结论:一审生效的裁判经再审、上诉后作出的裁判,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再审裁判。当事人对此类裁判不服的,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而应当依法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法律解释与依据:
一审生效裁判的再审:
上诉后的再审裁判:
再审裁判的不可再审性:
实例说明:
以某谷公司与陈某及常某、王某、某农业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为例(案例索引:(2021)最高法民申2276号)。该案中,某谷公司不服一审判决申请再审,再审后一审法院作出裁判,某谷公司又对此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作出终审裁判后,某谷公司再次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一审生效的裁判经再审、上诉后作出的裁判属于再审裁判,当事人对此类裁判不服的,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综上所述,一审生效的裁判经再审、上诉后作出的裁判属于再审裁判,当事人对此不服的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而应依法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如果您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解释,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