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费超标违反什么规定-李笠律师|法行宝
2025-03-26 行政纠纷

评审费超标违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及可能违反其他相关规定。

一. 违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

  •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印发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向采购人、供应商或代理机构明示、暗示索取超出标准的劳务报酬,或者要求先给付报酬再评审,或者因劳务报酬低而拒绝签署评审报告的,视同以评审专家身份从事有损政府采购公信力的行为,将会予以解聘。这表明,评审费超标是明确违反该《办法》的。

二. 可能违反其他相关规定

  • 除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外,其他地区或行业也可能有类似的规定,对评审费的领取标准和行为进行规范。例如,《云南省公务员参加各类评审活动若干规定(试行)》就明确了公务员在某些情况下不得领取评审费,虽然该规定主要针对的是公务员,但也反映了对于评审费领取的严格管理态度。因此,评审费超标也有可能违反这些地区的相关规定。

我建议,作为评审专家,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得索取或接受超标准的劳务报酬。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