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决继续追缴违法所得的含义是,法院在判决中明确要求对相关犯罪行为所获得的非法利益进行持续性的追缴。具体来说:
追缴对象的明确:
- 违法所得主要包括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
- 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
- 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这一条款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违法所得的追缴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追缴的执行:
- 判决继续追缴意味着,即使案件已经判决,但如果违法所得尚未完全追缴完毕,相关部门仍有权力和责任继续追缴。
- 追缴的财物将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对被害人的保护:
- 追缴违法所得也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通过追缴,可以尽可能地挽回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决继续追缴违法所得,是法院对犯罪行为所获得的非法利益进行持续追缴的法律措施,旨在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