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允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投标报价是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情况下,招标项目都会要求投标人提供明确的投标报价。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法律条文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由此可见,投标报价是评判中标与否的重要依据之一。
投标报价的重要性:
- 投标报价反映了投标人对项目成本、利润和风险的评估,是招标人判断投标人是否具备完成项目能力、是否提供合理价格的重要依据。
- 不设置投标报价,将使得招标人无法有效比较不同投标人的报价,难以确定最优中标人。
特殊情况说明:
- 虽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设计招标、方案招标等,可能会更侧重于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技术能力等因素,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完全忽略投标报价。在这些情况下,投标报价可能不是唯一的评判标准,但仍然是重要的参考因素之一。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和投标报价在招标过程中的重要性,通常情况下,招标投标法是不允许不设置投标报价的。如果你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相关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