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受理后破产企业的诉讼是由破产管理人起诉还是由破产企业诉起诉-魏子清律师|法行宝
2025-08-08 公司事务

破产受理后,破产企业的诉讼通常由破产管理人起诉,而不是由破产企业自行起诉。以下是对这一结论的详细解释:

  1. 法律依据:

    •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由管理人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全面负责债务人的管理和经营事务。
  2. 诉讼主体:

    • 若破产企业作为被告,管理人将代表企业参加诉讼,维护债务人财产权益及全体债权人利益。
    • 若破产企业作为原告,同样由管理人代表企业提起诉讼,以追回属于债务人的财产或主张相关债权等。
  3. 特殊情况:

    • 在劳动争议等特殊案件中,如职工追讨工资、经济补偿金等纠纷,职工一方仍为诉讼当事人,而公司方由管理人作为应诉代表参与。
  4. 管理人的职责:

    • 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不仅负责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还负责代表债务人进行诉讼、仲裁等法律程序,以确保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和债权人利益的的最大化。

综上所述,破产受理后,破产企业的诉讼活动通常由破产管理人代表进行。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