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事不再理”的答辩状撰写,首先需要明确“一事不再理”原则的基本含义,即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就同一事实再行起诉和审理。基于这一原则,答辩状的撰写应当围绕以下几点进行:
答辩状结构
标题:明确标注为“一事不再理答辩状”。
答辩人信息:包括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务、工作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等。
被答辩人信息:列明被答辩人的基本信息,与答辩人信息格式相同。
答辩事由:
答辩请求:明确请求法院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基于一事不再理原则,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尾部:包括答辩人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如有)、答辩日期及附答辩书副本份数。
撰写注意事项
示例
(以下仅为示例,具体案件需根据实际情况撰写)
一事不再理答辩状
答辩人:李XX,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XX市XXXX区XXXX路XXXX号,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被答辩人:张XX,女,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XX市XXXX区XXXX路XXXX号。
答辩事由:
答辩人因与被答辩人关于XXXX纠纷一案,已于XXXX年XX月XX日由XXXX人民法院作出(XXXX)XX民初字第XX号民事判决,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现被答辩人就同一事实再次提起诉讼,答辩人认为本案符合一事不再理原则,具体理由如下:
## 一、本案的诉讼标的、诉讼请求及事实与理由与(XXXX)XX民初字第XX号案件完全相同,构成重复诉讼。
## 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五项之规定:“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因此,被答辩人的起诉应当予以驳回。
综上所述,答辩人请求法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答辩人:李XX(签名)
XXXX年XX月XX日
附:答辩书副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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