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近一次修正是2018年10月26日颁布的。以下是关于《刑事诉讼法》颁布与修正的详细情况:
首次制定:
- 时间:1979年7月1日
- 事件: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我国的第一部《刑事诉讼法》。
- 实施日期:自1980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次修正:
- 时间:1996年3月17日
- 事件: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对《刑事诉讼法》进行了第一次修正。
第二次修正(重新颁布):
- 时间:2012年3月14日
- 事件: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对《刑事诉讼法》进行了第二次修正,并重新颁布。
- 实施日期:此次修正后的版本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次修正:
- 时间:2018年10月26日
- 事件: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对《刑事诉讼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正。
- 现行有效版本:此次修正后的版本即为当前现行有效的《刑事诉讼法》。
综上所述,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经历了多次制定与修正,每一次修正都反映了我国法治建设的进步和对刑事诉讼制度的不断完善。如需进一步了解《刑事诉讼法》的具体内容或相关法律规定,请直接向我咨询。